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通讯员 王冬
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丁河法庭在巡回审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时,通过发放民意测评调查问卷,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对被继承人的赡养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丁河镇黄草村的刘某育有7个子女,其中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丁系儿子,其他为女儿。老人单独生活直至生病,之后主要由女儿们照顾,杨某丙照顾得最多,杨某甲为刘某治病、入住养老院等垫支了大部分费用。2022年底,刘某因病去世,在杨某甲的主持下,7个子女一起安葬了母亲。刘某生前有一笔3万元的存款,杨某甲在扣除自己垫付的费用以及刘某在女儿家里的花费后已无剩余。杨某乙认为杨某甲的分配不公平,应以杨家三兄弟签订的遗产清单分配遗产,为此其将杨某甲和杨某丁诉至法院。
庭审当日,群众在测评表上按照几个子女对刘某的赡养照顾情况进行了打分。测评结果显示,杨某丙得分第一,而杨某乙得分最低。
在庭审过程中,经过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法官结合庭审查明事实和群众测评结果,认为杨某乙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