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拖欠4年劳务费结了

发布时间:2024-06-04 16:17:04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聂传青 庞艳粉)“4年了,没想到你们一上午就帮俺调解成功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灌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受雇于被告刘某,在某学校从事门窗安装工作。工程结束后,双方进行结算,尚欠1711元劳务费未支付,王某多次讨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晰,争议明确,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兼顾情理和法理,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劳务费是农民工辛苦劳动应得的报酬,原被告在合作期间虽有矛盾,但已过去4年之久,双方应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彼此的不易,各让一步,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所欠劳务费,纠纷得以及时化解。③4

文章出处:2024年6月4日《南阳晚报》W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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