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南阳民商案件七成调撤

发布时间:2010-07-06 08:36:45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诉讼调解技巧和方法,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不断上升,1月至6月调撤率达72.2%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南阳中院强化调解意识,加大调撤案件在法官绩效考评中的奖分比重,把调解业绩作为评判审判业务活动、考核审判人员工作绩效以及年终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每月通报每名法官的结案数和调撤率,对排名在后的同志由庭长进行谈话,并由调撤率高的同志传授调解经验,极大地增强了审判人员调解案件的积极性。同时,南阳中院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深入到当事人中间进行调解,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用辛勤的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今年5月,南阳中院民商事巡回合议庭来到方城县农村巡回办案,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辨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之以法,取得了一天调撤5起案件的成果。

                       (卢国伟 龚跃伟)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0年7月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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