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王 冬)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张某与袁某因感情不和于2023年诉讼离婚,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婚生子小张由其母亲袁某抚养,但张某拒不交付小张的抚养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小张已经10岁了,有一定的判断力,所以执行法官便想听一听孩子的意见。看到孩子犹豫,法官带着小张到河边散心聊天,帮助孩子放松心情,小张表示想跟着妈妈一起生活。
明确了孩子的真实想法,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一方面明确告知张某拒不配合生效法律文书将会面临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结合情理法循循善诱开导张某,让其知晓利弊得失。经过多番沟通,张某及其父母最终同意让孩子跟随母亲生活,并就探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顺利执结。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