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欢 李金玺)6月1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通报一起诈骗案件,赵某伪装成某歌星演唱会票务人员,在网上骗得13人门票钱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据了解,2023年8月至案发,赵某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多次发布可以购买某歌星演唱会门票的虚假信息,冒充票务人员通过发送P图的购票截图、快递单号等方法,骗得13名被害人门票钱5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后在部分被害人的多次催促下,赵某退还冯某等5人合计4000余元。案发后,赵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退还陈某、苏某等4人合计74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骗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认罪认罚以及退赃等情况,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