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意外被狗咬伤 主人必须担责

发布时间:2024-06-25 17:43:11


    本报讯(通讯员 张颖 何川)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养狗伤人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8月,李某到王某家中讨要事故赔偿款,双方争执不下之时,王某家饲养的一只小狗突然冲出来,将李某咬伤。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王某辩称其饲养的狗未咬伤原告李某,派出所的处警记录明确显示了王某家饲养的狗将李某咬伤的事实,综合本案证据足以证明侵权事实,对被告王某的辩称理由不予采信。对原告李某主张的误工费损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李某的医疗费损失。③4

文章出处:2024年6月25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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