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代驾途中造成车辆剐蹭,谁来担责?

发布时间:2024-06-25 17:44:47


    通讯员 聂传青 冯剑晓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酒后通过网络平台“叫代驾”为人们提供了方便,但出事故现象也屡见不鲜。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代驾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的案件。

    案情回顾:2024年5月11日,张某饮酒后下单由李某提供代驾服务,李某在驾驶途中因操作不当使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张某报警,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但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调解:调解中,法官在前期向双方讲清说透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因势利导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向,被告李某一次性向原告张某支付了赔偿金。

    法官说法:在涉及代驾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涉案车辆如果有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则保险公司应先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代驾司机与代驾平台的责任判定。实践中代驾平台主要有两种角色,第一种是代驾服务提供者,代驾公司招募代驾司机直接提供代驾服务,即为代驾司机的用人单位,而代驾司机虽为直接侵权人,因系在履行职务行为(代驾)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案中,被告代驾司机本人愿意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需追加用人单位为被告。第二种是代驾服务信息提供者,即代驾平台只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作用,并对服务方资质进行审核。在这种情况下,代驾平台需举证证明其已对代驾服务提供方及代驾司机尽到资质审核义务,否则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代驾司机为代驾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不存在雇佣关系,则其作为直接侵权人,其需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接受服务方未审查提供的代驾车辆是否手续齐全等情形下,可认定接受服务方等存在过错,接受服务方需承担责任。③4

文章出处:2024年6月25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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