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伪造证据受严惩

发布时间:2024-07-01 16:17:01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王晶雅)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发现原告方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该行为扰乱司法秩序、违背诚信原则,法院依法予以了惩戒。

    被告张某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将原告晋某撞伤。晋某作为受害人,本应是得到赔偿的一方,却因其家属想要获得更高赔付提供虚假证据而被罚款。在庭审中,原告方为证明治疗花费情况,提供了一张金额为8164.75元的医疗费票据,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结合原告伤情对金额产生了怀疑,经办案人员庭后到出具票据的医院进行核实,发现原始票据中的金额仅为5164.75元,该张票据系原告家属变造原始票据得来。

    事发后,原告家属也主动承认了自己要求复印店帮忙篡改发票数据的事实,并作出了书面检讨,法院酌情对原告家属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②8

文章出处:2024年7月1日《南阳日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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