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法院巧借社会力量成功化解一起具有信访苗头的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0-07-07 18:20:14


71,西峡法院巧借社会力量成功调解一起当事人情绪激烈、信访隐患一触即发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518,西峡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袁某、王某仓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某将2600多斤苹果储藏在袁某、王某的冷库中,当一个月后提取时,大部分已变质,无法出售,原告诉至西峡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6000余元。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保全,并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对苹果变质的原因各持己见,意见尖锐对立,言辞激烈,均表示若败诉,就要上访。原告强烈要求通过司法鉴定程序确定苹果变质的原因和原告损失的数额,鉴定费用高达8000元。

承办法官为了消除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原告申请鉴定后交纳鉴定费前,邀请法院技术鉴定部门的法官给当事人讲解鉴定的风险、代价,并邀请当地水果市场的权威人士和长期从事冷库储藏行业的社会人员参加法院主持下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在2010711日前支付原告损失2500元,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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