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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花肖 杨瑶佳)“法官,我不上诉了。我愿意立即履行,彻底解决我们之间的纠纷!”日前,经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小红(化名)当场退还小蓝(化名)彩礼3万元。
小红与小蓝经人介绍相识,订婚时,小蓝给了小红彩礼100001元。2018年,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未生育子女。从2019年开始,两人分居生活至今,小红起诉要求与小蓝离婚,小蓝要求小红退还彩礼10万元。法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准予小红与小蓝离婚,酌定小红退还小蓝彩礼3万元。
判决书送达后,小红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她认为自己不应该退还小蓝彩礼3万元,准备提起上诉。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与小红多次沟通,详细了解小红心中的疑惑,耐心释法明理,帮助小红解开心结。最终,小红退还小蓝彩礼3万元,双方均表示不再上诉。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