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张颖 朱小旭)近日,邓州市法院构林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建房导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老赵与被告老李为多年邻居。老李的房屋委托施工方小刘在翻新过程中,二楼楼板倒塌掉落,砸坏了老赵的房屋墙体、大梁,导致老赵房屋二楼东边墙体破裂,房屋受损。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案件现场,实地查看原告房屋受损情况,了解双方争议焦点。调解起初,双方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一边耐心倾听,一边主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向双方讲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和平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刘当场向老赵赔偿了损失,实现案结事了人和。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