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一个不靠右通行,一个不看信号灯,俩大学生驾驶两轮电动车相撞 校园内的交通事故 这样划分责任

发布时间:2024-07-25 09:06:2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高雁鸿)两个学生在大学校园内骑行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一人受伤住院治疗,赔偿责任由谁承担?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阳市某大学内,小李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图书馆门口时,与骑自行车的小兰相撞,小李因此受伤并住院治疗。经认定,小李驾驶非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是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小兰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进出道路时观察不周是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两方面原因作用相当,故二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因就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小李将小兰起诉至法院,请求小兰赔偿其各项损失1万余元。

    承办法官刘琳波在开庭审理后,对小李的合理损失进行了计算,并深入浅出地向双方释法明理,讲解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及责任比例划分。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小兰当庭支付小李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5000元,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据承办法官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已成为大学生校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因此提醒广大同学们骑行时须佩戴头盔,不超速、不逆向,不脱把或手拿物品骑行;应遵守靠右行驶规则,注意避让机动车,不争道抢道;要集中注意力,不看手机,不听音乐;在视野较差环境骑行时,注意观察道路状况,防止滑倒摔伤。校方应加强安全巡查工作,严格管理出入学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驶入校内的非教职员工车辆要严格审查并做好安全提示和管理,同时,配合交警部门对校内超速超载行驶、违停的车辆予以处理。③1

文章出处:2024年7月25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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