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翻新旧宅,伤了邻居房屋 施工方赔偿

发布时间:2024-07-26 11:09:49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颖 朱小旭)李某翻新自家旧宅,不慎导致邻居赵某的房屋受损,这起纠纷如何解决?日前,该案经邓州市人民法院构林法庭调解,由施工方刘某赔偿了赵某的损失。

    在该案中,李某委托施工方刘某,对自家旧宅进行翻新。在施工过程中,二楼楼板倒塌掉落,砸坏了邻居老赵家房屋的墙体、大梁,导致赵某家房屋二楼东墙破裂。出门时还好好的房子,回来时却无故遭殃,赵某非常生气,留置了刘某的挖掘机,以此敦促相关责任人及时维修自家房屋。经村委调解、他人担保,大家就问题如何解决初步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归还了刘某的挖掘机。然而,刘某未按照协议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维修赵某家房屋。一气之下,赵某将李某、刘某等诉至法院,要求将其房屋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损失。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实地察看赵某房屋受损情况。在走访调查中,承办法官得知李某与刘某签订了施工劳务合同,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刘某承担责任。考虑到该案此前虽经调解但问题未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矛盾颇深,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从乡邻角度劝解引导。起初,当事人互不相让。赵某表示,刘某违反此前协议,不再相信刘某。刘某则表示,作为施工方,造成如此局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刘某主张的赔偿金额太大。承办法官一边引导两人冷静下来换位思考,一边向两人讲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当场赔偿了赵某的损失。③1

文章出处:2024年7月26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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