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下午,在桐柏县法院城关法庭调解室,一起经营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原、被告签完调解协议后,分别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2024年年初,家住桐柏县毛集镇的孙某某到洪某某经营的服装店内购买衣服。在购物过程中,因为没注意到放在收银台前地面上的一件带包装的衣服,不慎摔倒致右侧髌骨骨折。治疗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孙某某将洪某某诉至桐柏县法院。
桐柏县法院城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双方庭前调解未果后,便依法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为化解纠纷,又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因双方都坚持自己没责任,对方负有全部责任,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仔细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原告摔倒的原因,既有自身没有看脚下的路,也有被告店内衣物放置不甚合理双重因素,承办法官根据双方的不同立场,分别进行了释法说理工作,向原告普及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向被告普及作为经营者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在双方均认识到自己负有责任后,双方又对责任承担比例问题有争议。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找来相关案例,结合本案案情予以分析。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释法说理、充分论证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洪某某当场向孙某某支付15000元,纠纷彻底化解。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城关法庭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在坚持庭前组织调解、庭审优先调解、庭后继续调解的基础上,总结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四全工作法”,将“全面摸清案情、全员参与调解、全程贯穿调解、全面进行普法”的工作方法运用到每一个纠纷的化解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治效果、实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