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毁林取土来卖钱 这事儿干不得 法院巡回审判,3名被告获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4-08-06 08:34:0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日前,淅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3年10月,彭某、张某伙同董某,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董某父亲租赁他人的集体林地擅自占用林地毁林取土,售土所得款项由三人瓜分。很快,三人在取土过程中被查获。经现场勘验、鉴定,三人毁坏林地面积达11亩,林地原有植被毁坏程度达100%,改变林地用途程度达100%。

    案发后,彭某、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修复案涉林地所需的费用为80690.55元,董某、彭某、张某等人缴纳了相应的生态赔偿金。

    在巡回审判中,淅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彭某、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宣判后,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之后,主审法官结合该案件的具体案情,向旁听庭审的群众详细讲解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对生态环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水库水质保护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其他常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法律知识,呼吁群众共同守护生态环境。③1

文章出处:2024年8月6日《南都晨报》C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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