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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宛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月,西峡某投资开发公司与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西峡某投资开发公司位于西峡县某处的一座厂房,租期为4年,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7元,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每半年向西峡某投资开发公司支付一次租金。合同签订后,西峡某投资开发公司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如期入驻厂房开展经营活动,但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支付部分租赁费,至今仍欠90余万元未支付,西峡某投资开发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诉讼双方均为企业,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企业信用受损,还会影响到企业后续合作,当即分别对两家企业进行走访,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将拖欠的租金分期支付给西峡某投资开发公司,西峡某投资开发公司则做出让步,放弃违约金诉求。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