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红卫 程远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拒交物业费,双方为此引发诉讼。日前,这起物业合同纠纷案经方城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该纠纷,为企业减了负,助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我就是不想交物业费,垃圾清理及业主们的要求物业公司响应不及时,说了很多次了都不改进,不交物业费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法院诉前调解室,舒某略显激动地说。
“小区物业我们一直是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其他业主对我们服务相当满意,总有几个业主不交物业费让我们也很苦恼。”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道。
日前,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业主舒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舒某支付物业费、公摊电费、垃圾处理费等3542元及违约金1063元。当事双方争议标的不大,如果走诉讼程序时间较长、程序较复杂、成本较高,法院立案庭征求双方意见后,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一度陷入僵局,双方争执不下。特邀调解员从合同文本出发,详细分析各方应尽的义务及违约责任,找出矛盾的症结点,指出物业公司是服务广大业主、维护业主权益的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应进行整改,业主应按照服务合同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舒某在一周内将物业费如数交纳,物业公司表示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
记者了解到,方城县人民法院重视诉前调解工作 ,通过“小入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服务水平,坚持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升温加速。该院先后对接了县工会、商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妇联等10家机构,实行“法院+工会”“法院+商会”等模式,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为企业节约了资源、降低了成本,推动县域法治建设和诉源治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今年上半年,该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655件,其中仅物业合同类纠纷转入诉前调解405件,调解成功273件。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