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南召县人民法院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如我在诉” 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

发布时间:2024-08-15 09:40:4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群众为法官赠送锦旗

    □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振丽 文/图

    一直以来,南召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类案件,坚持人民至上,将“如我在诉”的为民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尽心尽力做好涉民生类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拖欠劳务费用

    法官温情调解

    2022年,被告孙某、张某承包南召县某乡河道护坡工程,原告侯某到施工地为被告提供挖机劳务作业。工程完工后,双方经结算,孙某、张某仍拖欠46800元劳务费未付。侯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孙某、张某诉至法院。

    南召县人民法院南河店法庭受理案件后,该案的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对欠付劳务费的事实均无异议,如果能够给予有效调解,既能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缓和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于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心平气和地与孙某、张某沟通,在体谅孙某、张某经济状况的同时,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知识,并指出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孙某、张某当即同意给付侯某2.5万元劳务费,并就下余欠款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得以成功化解。

    一笔劳务费,背后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生活保障,守护好劳动者的血汗钱,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直以来,南召县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开启“绿色通道”

    快速追讨“血汗钱”

    2022年4月,李某在南召县某乡某电站承包了部分施工工程,遂找到申某、王某等5人为其所承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结算,李某共欠申某、王某等5人工资4900元。经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未予支付,无奈之下,申某、王某等5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给付,尽快化解纠纷,帮助当事人要回“血汗钱”,南召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对该案高度重视,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快速解决,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仔细研判案情后认为,该案既关乎农民工的权益,同时也为涉营商环境合同案件,于是从降低维权成本、高效化解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案件加大了调解力度。

    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劝导被告体谅农民工赚钱养家的不易,同时阐明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耐心倾情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被告将拖欠的4900元工资款项当庭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成功化解,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4天时间。

    南召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对涉农民工劳务纠纷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加大调解力度,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办一件、结一件、到位一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欠薪长达五年

    倾力啃下“硬骨头”

    2019年4月,王某委托何某到某工地施工。2019年5月工程竣工后,经结算,王某欠何某劳务费共计22147元未结清。何某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未予偿还,何某遂诉至法院。

    南召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何某支付完所欠的劳务费。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亦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何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王某尽快履行义务,但王某表示无能力支付。经执行干警线上、线下全面查控,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为推进案件办理进程,尽快帮农民工追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执行干警从“法、理、情”多方面,日复一日、坚持不懈地对王某进行释法析理,反复引导王某换位思考,让王某理解、体会农民工所挣的每一分钱都浸透着辛勤与汗水,他们的血汗钱来之不易,从内心深处打动王某,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经执行干警长达4个多月的倾情劝说后,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将其所欠农民工的22147元工资,全部履行完毕。至此,纠缠了何某5年之久的烦心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南召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等各类案件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用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举措,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

    拖欠农民工工资

    执行干警强力追讨

    田某在周口鹿邑承包工程,赵某、郭某等15人在田某处务工,当时约定工资日记付,工程结束后,田某尚有23万元劳务工资未支付给赵某等15人。赵某等15人多次找田某协商均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田某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等15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详细了解,该批次案件涉案标的均不大。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团队在执行过程中,经线上、线下查控,田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在随后的再次查控过程中,发现田某有部分婚内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当即给田某打电话,告知其如仍不履行的话,法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迫于拒执罪的威慑力,田某到法院将执行款23万元全部履行,该批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民生无小事。下一步,南召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做深做实能动履职,秉持“如我在诉”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⑥1

文章出处:2024年8月15日《南都晨报》C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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