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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聂传青)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能动司法理念,聚焦实质化解双方矛盾,穿透式审理、一揽子调解,使双方当事人长期矛盾得以解决。
孙某与李某自2015年以来长期共同经营民办学校,约定为合伙经营,2020年签订经营合同书。后双方因利益分配、证照登记、生源流转等问题多次产生矛盾,前期引发行政、民事诉讼,但矛盾仍未实质化解,隔阂日益加深。2024年5月,孙某又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学校证照,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当事人,组织双方多次到法庭面对面沟通,持续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孙某和李某同意解除合伙关系并就经营权转让和财物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协议达成后,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双方到行政审批中心快速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对学校现场办理交接,李某当场履行首批转让费10万元。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