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案中案” 法官巧解结 作者:西峡县法院 王莹 薛锋 发布时间:2010-07-12 17:58:13
2010年6月8日,马某一纸诉状将余某、殷某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返还非法扣押的东风牌吊车,并赔偿在扣押期间的损失17000元。
西峡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殷某的司机即余某之子小余在给马某帮忙照看吊车作业时被吊车上坠落的物件砸伤脚趾,致使小余住院治疗花费近万元。事故发生后,马某自愿将吊车停放到余某、殷某指定的地点。马某在给小余支付近六千元的医药费后就想开走吊车,但被余某及殷某阻拦。故马某将余某、殷某诉诸法院。
从法律关系上讲,马某与余某、殷某之间是返还原物纠纷,马某与小余之间是义务帮工人受害赔偿纠纷,但正是后者的纠纷未得到及时、圆满的处理才引发了前者的纠纷。为了从源头上化解三方的矛盾,法庭从小余和马某的纠纷入手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在法庭的努力调解下,余某代表小余与马某当庭签订了赔偿协议书,马某一次性支付小余伤后各项损失28000元(已支付的医疗费除外),小余不再追究。协议签订并当庭履行后,余某、殷某同意让马某将吊车开走,马某向法庭申请撤诉。
一起复杂的“案中案”在西峡法院法官的努力下,得以调解结案,不仅解决了诉讼纠纷,也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另一纠纷,当事人高兴地说:“打一场官司,解决两个矛盾,我们双方还和和气气的,没伤感情,西峡法院的法官不仅实现了结案的目标,还实现了事了的目标,真正做到了为民司法,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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