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方城县人民法院开展诉前调解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21 09:29:57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通讯员 张红卫 程远景

    方城县人民法院重视诉前调解工作,通过“小入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服务水平,坚持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升温加速。

    今年上半年,该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655件,其中物业合同类纠纷转入诉前调解405件,调解成功273件。

    今年2月,原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舒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物业费、公摊电费、垃圾处理费等3542元及违约金1063元。

    当事双方争议标的不大,如果走诉讼程序时间较长、程序较复杂、成本较高。法院立案庭征求双方意见后,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

    特邀调解员从合同文本出发,详细分析各方应尽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厘清事实,分清是非,找出矛盾的症结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物业公司是服务广大业主、维护业主权益的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应进行整改,业主应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舒某在一周内将物业费如数支付。该起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方城县人民法院为充分发挥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作用,不断提升诉前调解质效,始终把商事纠纷诉前调解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开展“总对总”在线调解工作,先后对接了工会、商会、银保监会、妇联等10家机构,实行“法院+工会”“法院+商会”等模式,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为企业节约了资源、降低了成本,推动县域法治建设和诉源治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③6

文章出处:2024年8月21日《南阳日报》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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