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没什么特别”就是最大的特别

——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尹应哲

发布时间:2010-07-13 15:48:27


 “一场更大的灾难如晴天霹雳,真的要把这个已经很不幸的家彻底毁灭:孩子的爸爸被查出患有一种令人闻之色变的恶性疾病——白血病。

 如果不是妻子李玉霞在河南省南阳市税务局开展的读书活动演讲,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同事,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结案数量和案件调撤数量均居全院第一的尹应哲,竟是一名绝症患者。

 声音:

我的生活很平常,只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尹应哲

1994年,对尹应哲来说是一个难忘的年份。这一年,他怀着对审判工作的向往,毅然放弃了南阳市粮食局中层干部的职位,考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审判员。这一年,他的儿子尹子航呱呱坠地,给他带来了初为人父的喜悦。

然而,这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几个月后,小子航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并伴有智力障碍。不少人劝他放弃这个孩子,但他担起了作为父亲的责任,带孩子到最好的医院做了心脏手术,每天晚上让孩子坐在膝上给他读唐诗、念儿歌。

现在,16岁的子航在启智学校读书,每天,他揣着两枚五毛钱的硬币自己坐公交车上下学。有一天不小心把当天坐车的一枚5角硬币掏掉了,他找老师借了一枚回到家,这件事让尹应哲夫妇兴奋了很久。在他乘坐的26路公交车上,许多人已经熟悉了他,有好心人想帮他付钱,但是子航坚持不要。他认定了坐车一定要付钱的。在尹应哲的教育下,子航虽然智力比常人弱,品德却丝毫不逊色。

命运对他的考验并没有到此结束。200210月,尹应哲到医院拔牙,发现术后无法止住血,经过血常规检查后,医生惊讶地发现他的白血球高达22万,而正常人是40001万。经过进一步检查,他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一次次心存侥幸,一次次确诊,37岁的尹应哲陷入了无助彷徨的境地,那时候情绪很低落,毕竟还很年轻。尹应哲说,一旦我走了,孩子怎么办?这个家怎么办?

怀着朴素的想法,尹应哲重新振作起来。白血病要根治需要移植骨髓,可是他的4个姐妹骨髓配对都没有成功,只有半配。尹应哲打听到北京的医院可以做半配型移植手术,但到了北京后,医生告诉他这种手术成功率很低,而且就算治好了生活质量也很低,只能呆在屋子里。尹应哲不愿意这样活下去,他选择了回来做常规治疗。

常规治疗意味着每天都要口服化疗药,每天做肌肉注射,昂贵的药费让这个家庭的负担顷刻沉重起来。为了省钱,尹应哲放弃了效果更好但昂贵的进口药,而是四处寻找更便宜的国产药。那时候经济压力真是很大的,家里已经有了一个智障的孩子,可这个带来的打击比那个更大。妻子李玉霞回忆起尹应哲刚得病时这样说道:这么多年我就没买过衣服,现在连商场什么样都不知道了,孩子的衣服都是好心的同事送的。

李玉霞本来是税务局的一位科长,为了这个家庭,她辞去了领导职务,为了丈夫和孩子默默地奉献着,她给了我很大的支持,特别是精神上的。说起妻子,尹应哲眼圈有点泛红。而谈起丈夫,李玉霞很干脆地说:我为他自豪。正是由于两人的共同努力,相互支持,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现在依然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在子航7岁时,尹应哲为儿子写了一首诗,采访中,子航也大方地对记者朗诵了这首名为《我要飞》的诗:我像一只小鸟/依偎在妈妈身旁/看见别的鸟在天上飞/心里充满向往/妈妈说:这世界风云多变但很宽广/有风雨,也有阳光/只要有信心,就有希望/我要做笨鸟先飞/练好一双坚强的翅膀/为了妈妈的希望/在蓝天上自由飞翔。

声音:

我的工作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和大家一样,努力做到不落后,差错率低。”——尹应哲

没什么特别的,他说得轻轻松松。确实,在单位里,他没什么特别的,和大家一样工作,分案时也并没有特殊照顾,也经常遇到难缠的当事人和麻烦的案件。

李新华是南阳中院审监庭副庭长,谈起尹应哲在审监庭工作时的情况,他说,尹应哲对工作很热心,也不挑,不管让他审案还是做书记员还是送传票,都随叫随到。而且,他的文书写得很好,事实清楚,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总能让当事人很服气。

李玉霞记得很清楚,20091030,尹应哲到一个偏远地区办案,很晚才回到家,回家时一身的泥,听到他说还没吃饭,李玉霞赶紧进厨房做饭,可是等她将饭端出来,却发现尹应哲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李玉霞劝他在家休息半天,你是病号,在家休息半天别人都能理解的。尹应哲不听,照旧按时上班去了。

有一天早上,尹应哲骑着摩托车上班时被车撞倒,腿上擦出了血迹。擦伤对普通人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对一个白血病患者来说却有生命危险。同事劝他到医院治疗,但为了不耽误下乡办案,尹应哲执意不去,坚持与同事们一道巡回办案,直到傍晚回来后才到医院包扎伤口,就是这样一个伤口,他治疗了一个多月才好。

对于他这样一个病人,没什么特别,就是最大的特别。律师马元欣说:有一天周日,我经过法院门口看见了尹应哲,问他来作什么,他说有一个文书没写完,来加会班。这让马元欣很感动:像他这样的病人,坚持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了,何况还加班呢。

不仅不要求特殊照顾,尹应哲还在努力做得更好。身患重病8年来,他先后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无一导致矛盾激化,他制作的判决书两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律文书。

尹应哲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南阳市广厦建筑工程公司的李新献和李鲜霞是叔侄,二人因房屋产权问题发生纠纷,诉讼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数年时间,双方对立严重,多次调解不成。案子到了尹应哲手上,他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讲亲情、讲法律,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收效甚微。

今年5月,李新献在报纸上看到尹应哲的事迹报道。公司的人都很震撼,他一个病人还这样辛勤工作,我们这点事怎么值得去难为他。就这样,公司专门开了一个会,同意调解,并递交了具体调解意见。李鲜霞也给尹应哲发来手机短信:尹法官:看了你的事迹很受感动,与你接触感到你是一个正直的好法官。为了不再给你找麻烦,我决定撤回上诉。

声音:

谁都不能一手遮天,我已经经历了生死,还怕什么威胁。”——尹应哲

我买不了你的心,就买你的头。曾经有当事人这样威胁尹应哲。说起这段经历,尹应哲淡淡一笑:如果他知道我的病,就不会拿这个来威胁我了。

尹应哲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律师田淀这样评价。正是因为他的刚正不阿,使他受到某些当事人的威胁。而更多的,还有诱惑。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请吃送礼,尹应哲总是婉言谢绝,他曾对一个送礼的当事人说:你这样做,实际上是对我的不信任,是对法院和法律公正的不信任,也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亵渎,如果你要谋求正当利益,没有必要送礼;如果要谋求不当利益,送礼也没用。

李新献在知道尹应哲的病情后,想到他经济条件比较困难,曾给他送去2000元的购物券,让他买点日用品,希望能有一些帮助。当时李新献已经撤诉,并没有其他要求,但尹应哲还是婉言谢绝。

马元欣是南阳律师协会会长,他说,社会上对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有很多议论,不可否认有人有不正当关系的存在,但尹应哲和律师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良性互动。

尹应哲是一位朴实廉洁、办案质量高的法官,这在南阳律师界是有公论的。他很尊重律师,在法庭上,他会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和律师,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和律师的发言,很公正。作为尹应哲在郑州大学同级的同学,他说,他们仅有的业余交往就是对一些法律理论问题的探讨,且从不对个案进行私下讨论。

现在,尹应哲廉洁公正的名声已经传扬开去,没有人再来找他托关系做工作,因为知道没用,反而还有人想托关系把案子分到他手上,因为那就意味着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

 声音:

 “办案要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

 ——尹应哲

 尹应哲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对法律可以说纯粹是门外汉。然而,在考入南阳中院后,他边工作边学习,仅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就读完了法律本科课程,已经具有法官资格的他,想检验一下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报名参加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全市第一、全省第二的优异成绩。

20086月,尹应哲办理一起省检察院抗诉的医疗损害赔偿案,原审原告刘某诉请某中心医院因医疗事故导致妻子死亡所造成的各项损失80余万元,案经一审、二审判决,刘某始终不服,不停申诉。20077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尹应哲接到这个案件,非常重视,认真查阅了原审卷宗,发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还是清楚的,但对相关问题的认识有偏差,责任划分有失公平。

在咨询有关医学专家的基础上,尹应哲又查阅了相关医学文献,对患者的病情,医院的诊断和治疗,现代医学对该病成熟的治疗原则以及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等,从法律上、医学上作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重新划分了事故责任,重新作出判决。再审判决作出后,医方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刘某非常满意,一场历时6年的诉讼终于画上了句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好学、业务熟悉、知识渊博是认识尹应哲的人对他的一致评价。周建华是南阳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在南阳税务局与上海大众汽车南阳分公司的诉讼中,他与尹应哲初次打交道。一开始挺不放心的,他很年轻,担心能力不够。但是这疑虑很快就打消了,一接触就发现他知识很渊博,税务案件涉及各方面的法律较多,他作为一名行政庭审判的法官,但是对合同法、税法等等都十分了解。

咱做一个法官,办案得有良知,如果办一个错案,一辈子都会难受。这是尹应哲的工作理念,也是他对法官职业的诠释。对于尹应哲所说的良知,马元欣深有体会:这表明了他对法律的信仰和坚守,也表明了他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

正因为他对这良知的坚守,16年来,尹应哲办理的863件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或是改判,更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2010年7月12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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