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偷绑“亲属卡”消费获刑

发布时间:2024-08-27 11:44:35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毕文珠)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亲属卡”盗刷案,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9月,赵某与白某在共同务工期间,白某委托赵某帮其登录微信并绑定银行卡,赵某因此知悉了白某的微信登录密码及支付密码。后赵某趁白某不备之际,使用白某放置在宿舍床上的手机,登录白某微信,为自己绑定了一张亲属卡。2023年底,赵某先后5次通过绑定的亲属卡盗用白某微信账户资金5050.07元用于日常消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赵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退赔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③4

文章出处:2024年8月27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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