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诉前调解医美纠纷

发布时间:2024-08-27 11:45:41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刘娴)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医美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4年2月,原告张女士到被告某美容店做美容,因被告操作不当以及张女士对使用的美容产品过敏,导致张女士右眼视力模糊,并且面部皮肤留下疤痕。张女士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0余万元。

    邓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双雁与调解员李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了解张女士的身体和心理状态,劝说张女士积极进行恢复,保持良好心态,另一方面与被告探讨求美者的心理诉求及效果接受度等问题,并提出要加强对美容产品的来源控制及规范操作流程。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逐步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也同意被告的分期支付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③4

文章出处:2024年8月27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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