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释法明理 财产纠纷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24-09-04 09:10:27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张亚飞)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上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在较大的争议中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要求分割登记于女方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系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由女方名下银行卡支付月供,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装修款项。婚前,男方负担女方姐姐债务,婚后,女方享有男方合伙人债权。

    调解过程中,双方多次争吵不休,承办法官不断安抚劝导,历经3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因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且女方需抚养未成年子女,不动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女方最终同意给予男方5万元经济补偿。③9

文章出处:2024年9月4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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