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小猫越墙伤人 主人赔偿400元

发布时间:2024-09-05 17:13:3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齐亭亭)齐某被邻居赵某饲养的小猫咬伤,双方因赔偿问题闹到法院。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赵某当场赔偿齐某400元。

    6月12日,齐某在自家院墙下玩耍,邻居赵某饲养的小猫突然越过院墙,将齐某的左臂咬伤,导致齐某左臂出血、红肿。齐某去医院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疫苗。因在赔偿金额方面未能达成一致,齐某将赵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齐某认为自己承受了身体上的伤害,理应得到合理的赔偿。赵某认为齐某在此事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齐某与赵某各退一步,赵某赔偿齐某400元,并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双方约定再无任何经济纠纷。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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