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积极推行信访案件督办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7-15 16:42:38


为切实解决法院内部各部门在承办信访案件过程中存在解决不及时、责任不明确、信访人有意见的问题,宛城区法院在“制度创新年”活动中,积极调研,探索出台信访案件督办制度,以催办函、信访事项告知书为主要表现形式,彻底解决了法院内部在信访案件的流转、承办、上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机制的运作流程为:本院接到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或本院登记的信访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到负责信访工作的立案二庭,由立案二庭发给当事人一份信访事项告知书和一份催办函(催办函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作为存根留在立案二庭以备核查、督办,下联发给当事人。催办函上下联均显示信访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访事由、交办时间、承办单位、承办人以及应当报结的时间等信息)。当事人拿着催办函到负责承办该案的业务庭寻找承办人,承办人见到催办函后应无条件、按要求迅速办理。同时,立案二庭根据催办函存根进行定期催办,督促承办人按时报结。

信访案件督办制度中“两条线”的运用,保障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责任明确、办理及时、上报迅速,真正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受到宛城区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出催办函9份,督办信访案件9件,按时办结9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满意。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