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诉前保全 化解租赁纠纷

发布时间:2024-10-12 10:43:48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王 冬)10月10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叶某主动到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履行调解义务,该起案件得以案结事了。

    被告叶某欠原告朱某吊车租赁费1.8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到双龙法庭寻求帮助。法官陈涛详细听取了原告的陈述并审查了相关证据,得知被告正在邻县承包工程。为了查清被告的清偿能力,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法官引导原告申请对被告名下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并约原被告进行网上调解。

    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两人就租赁费达成一致意见,叶某在10月30日前支付朱某吊车租赁费1.8万元,原告自愿承担了诉讼费和保全费。②8

文章出处:2024年10月12日《南阳日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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