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姜 燕)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案。
被告人林某、张某、李某、樊某均是某网络游戏玩家,2021年11月份,林某制作了供某游戏使用的“萤火虫”外挂程序,该外挂程序经鉴定可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打开、读取游戏程序,创建游戏进程,设置游戏注册表项值,对游戏正常运行和操作流程造成了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后林某通过QQ等网络平台销售该外挂程序,张某、李某、樊某分别购买了该外挂程序,并加价出售,从中获利。
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张某、李某、樊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其行为均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依法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适用缓刑,并处4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