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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振丽)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材料款已全部收到,我申请撤诉。”日前,南召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在庭审过程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促成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和解。
薛某与谢某是朋友关系。2016年6月,谢某因另一好友建造房屋,帮好友从薛某处购买一批价值1.5万元的模板材料,并由谢某向薛某出具借条一份。后薛某向谢某催讨,谢某表示是帮好友购买的模板,拒不还款。薛某无奈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蒙雷向双方了解案情,并耐心细致地向谢某讲解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谢某分批次将欠款给付给薛某,薛某立即出具了撤诉申请书。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