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致力于“类案专审不减效,简案快审不减质、繁案精审不减速”,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2024年以来,新野法院共办结刑事案件486件,其中简易轻型刑事案件439案,占刑事案件总数的90.33%,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
聚焦“类案专办”,优化人案配置。一是“前移式”识别。刑事审判庭指派专人协助立案庭做好刑事案件的类案识别,加强繁简案划分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判断,确保案件繁、简识别的准确率。二是“无缝式”对接。根据类案数量、办案人员能力和特长等因素,联动公安机关、检察院机关人员组成类案专办团队,实现诉讼程序的无缝对接,提升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会诊式”商榷。根据类案特征,针对不同类型的轻罪案件,推动形成“公检法”三机关对轻罪案件类案办理的程序、证据标准、证明模式的统一认识,保障轻罪案件类案办案流程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去年以来,刑事案件立案用时0天,各刑事类案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
聚焦“简案快办”,优化审判效率。一是“节点化”提醒。审理“简案”时,突出一个“快”字。明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在15天内审结,对简案案件流程进行节点监控,对接近办案时限的案件及时向承办人员进行提醒,督促其尽快审结。二是“集约化”办理。办理简案时,通过集中排期、集中送达、集中开庭和集中宣判、集中移送执行等方式,培养审判人员及辅助人员集中、高效工作意识,形成稳定的审理模式,切实提升简案集中审理的审判效率。在集中审理简案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不适宜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还由原来的团队办理。三是“链条化”联动。在侦查、起诉、执行等“链条”环节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围绕程序配合问题,开展法检协作,实现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分案、当日阅卷审查、当日宣判、当日送达裁判文书。加强与公安局的沟通协作,确保简案被告人集中高效移送执行;加强与司法局社矫部门的沟通,确保高效处理简案办理过程中的社会调查和移送社区矫正等工作。
聚焦“繁案精办”,优化裁判质量。一是开展同堂培训,统一裁判共识。通过集中授课、典型案件分析、问题案件探讨等方式对办案人员进行培训,就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证据、犯罪侦查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坚持同一办案标准,做到同案同罚,交流办案经验,凝聚司法共识,实现由“经验式”办案向“标准化”办案的转变。今年以来,政法机关共开展同堂培训7次。二是探索联合会商,减少裁判争议。法院与检察机关建立《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通过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方面交换意见,减少裁判争议。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8次,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次,有效强化繁案精办意识,刑事案件发改率1.03%,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三是完善庭前会议,保障庭审质量。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整理案件证据,把握控辩重点,对复杂案件的审理程序、证据合法性、争议焦点等问题及时发表意见,推进庭审实质化,让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护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今年以来,法、检、诉讼代理人三方共同召开庭前会议7次,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95.27%,位居全市法院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