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酒桌上闹矛盾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11-07 15:00:0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卢志彬 程远景)亲朋好友把酒言欢、叙情畅聊,本是一件美好的事,然而过量饮酒后,理智的人变得冲动,控制不好自己的言行举止。日前,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酒后打架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7月18日下午,刘某到王某家喝酒,期间双方因发生口角,大打出手。王某对刘某进行殴打,并用凳子摔打刘某头部。刘某对王某背部、颈部处用拳头进行击打。经鉴定刘某伤情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两人均进行了行政处罚。刘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案件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且双方系同村居民和朋友,通过判决处理该案不便于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坚持“如我在诉”意识,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双方握手言和,现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庭赔偿了原告刘某的经济损失。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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