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案件,被告张某、魏某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姚某15.8万元,不仅解决了双方多年的纷争,更修复了朋友的关系。
原告姚某与被告张某、魏某系生意合作伙伴。2021年底,姚某与张某、魏某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共同投资某旧房改造及土地治理项目,其中姚某不参与该项目的实质经营,其以资金入股方式占股分红。2023年,因该项目还需投入资金,姚某以无过多闲置资金提出退伙。今年2月2日,经3人共同协商清算,姚某退出该项目并将其投入的本金及工程补贴资金合计折算为18万元,约定两被告于2024年10月1日前支付给姚某并出具了欠条。然而,期限已到,两被告仅支付原告1万元,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要未果,姚某遂将两人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诉标的较小,原被告双方又是朋友关系,为最大程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此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向当事人讲清利弊、释明法理、答疑解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了相关费用,原告申请撤诉。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