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8日,内乡县法院执行局快速出击,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拿到被拖欠的店铺转让款。
2022年3月,朱某用5万元转让费接手了一家餐馆,聘任薛某为厨师。后因经营不善,餐馆生意难以维持,朱某决定转让,遂在门店张贴了转让信息。其间,薛某私自将转让联系电话换成自己的电话,在未征得朱某同意的情况下,以2.1万元的价格将餐馆转让,转让款项也未向朱某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薛某联系,其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与申请执行人朱某沟通,也不主动报告财产。11月8日19时,接到朱某电话的执行法官火速前往薛某所在地,将薛某拘传。当日23时许,薛某联系家人将拖欠款项一次性转给了朱某,该案圆满执结。
(刘震 聂传青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