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没想到能够调解成功,终于要回我的船舶损失费了,感谢法庭……”11月8日,淅川县法院九重法庭运用“法庭+N”联动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被告当庭支付原告约定款项,并在当天下午将剩余款项全部提前支付,双方握手言和。
2022年12月,被告王某租赁原告张某船舶一艘,租赁期限一年,租金2000元。租赁期间,船舶因意外沉入水中,王某进行了打捞,并请人维修,维修完毕后将船舶交给张某。张某发现船舶依旧存在相关问题,便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双方对具体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该院。
收到诉讼材料后,九重法庭庭长主动会同九重司法所所长、九重镇人大代表杜连举及人民调解员仼凡进行联动调解,反复做原、被告工作,讲通法情、理、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天支付了全部款项。 (刘震 全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