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租赁船只被损坏 “联动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11-18 09:48:1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没想到能够调解成功,终于要回我的船舶损失费了,感谢九重法庭解开了我的心结。”日前,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运用“法庭+N”联动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被告当天支付原告约定款项并握手言和,做到了既解纠纷又解心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12月,被告王某租赁原告张某船舶一艘,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间,船舶因意外沉入水中,后王某将船舶打捞并请人维修,待维修完毕后将船舶交给张某。张某在驾驶维修后的船舶时,发现船舶依旧存在相关问题,便要求王某赔偿船舶损失费,双方因具体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隧诉至法院。

    九重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主动会同九重镇司法所所长、九重镇人大代表及九重镇人民调解员进行联动调解,采取一对一方式,以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切入点,向被告王某分析了原告张某提供的证据,释明了财产损害的缘由以及走司法鉴定需承担的额外费用。同时,又向原告张某解释了被告王某目前的经济状况,以法理、情理为出发点,反复做原、被告调解工作。通过积极沟通、辩法析理,最终双方在法庭中经多方联动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当天将1500元赔偿款支付原告张某。至此,案件得以妥善解决。③1

文章出处:2024年11月18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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