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占地不还 强制执行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4-11-29 11:45:14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余飒曼 朱小旭)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张楼乡某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开展强制腾退活动。

    该案为排除妨害纠纷,案涉争议耕地属于原告邓州市张楼乡某村七组所有。2016年,因被告张某、赵某占用村组案涉耕地4.59亩,双方约定,被告每年向村组支付一定的租赁费,并于2023年5月全部退还多耕种的土地。到期后,二被告未按照约定退还土地,因多次沟通无效,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局专门邀请张楼乡政府工作人员、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等到场配合并见证执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测量并划分地界。历经3个小时的执行作业,最终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确保了案涉土地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用途,守住了“耕”基。③5

文章出处:2024年11月29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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