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桐柏县法院创新调解工作机制— 调解“小纠纷” 促进“大和谐”

发布时间:2024-11-29 11:48:07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通讯员 贾吉振 徐明明

    桐柏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探索建立“三同两联一延伸”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成为千里淮河源头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道亮丽“枫”景线。

    “三同”引导,便民利民

    桐柏县法院探索建立“三同”工作法,即在登记立案、诉前保全、诉前鉴定三个环节,同步引导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驻马店市确山县石滚河乡村民黄某在确山从事化肥生意,桐柏居民沈某多次到黄某处购买化肥,拖欠化肥款共计1559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黄某将沈某诉至桐柏县法院。经调解引导,黄某主动申请诉前调解,纠纷由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当即联系沈某了解案件情况,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2024年9月中旬,沈某付清了化肥款,黄某第一时间电话告诉调解员这一消息,并在电话里对法院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赞扬。

    2021年以来,桐柏县法院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387件,为群众节省诉讼费用200余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两联”会商,双向发力

    桐柏县法院在调解工作中打造“两联”工作模式,即诉调对接中心与人民调解组织、合作调解组织建立联络会商机制。先后与县发展改革委、工商联等12家“总对总”合作调解组织,25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常态化联络会商,助推矛盾纠纷化解。

    近年来,县总商会驻法院工作室、金融纠纷化解中心、价格争议调解办公室等相继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挂牌成立。

    2024年以来,人民调解组织及合作调解组织共参与调解1700余件纠纷,有力推动了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合作调解的有机结合与良性互动。

    延伸职能,高效解纷

    在调解工作中,桐柏县法院延伸调解职能,在经济合同、交通事故等纠纷多发领域、行业,先后成立4个特色调解室,坚持“三解三说”工作理念,即“解忧、解困、解愁”和“说情、说理、说法”,通过“同心换位促缓和、明理释法助预判、依法公平引期待、情法良机解纠纷”的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群众反响良好。

    2024年9月21日,桐柏居民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行人魏某发生碰撞,致魏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全部责任,魏某无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魏某将刘某诉至桐柏县法院。征得双方同意,案件交由法院设立在县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得知魏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便联系刘某来病房进行调解。经过多番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刘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

    特色调解室成立以来,调解员积极与县、乡、村矛调中心对接,热情接受群众自愿申请的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解纷咨询等事项,每年调解纠纷500余件次,95%以上实现当场履行,受到群众一致好评。②13

文章出处:2024年11月29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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