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张书欣 赵晓东)近日,新野县法院沙堰法庭联合人民调解员,通过“背靠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陈某系山东人,长期在新野县做收购大葱生意,和被告李某因琐事产生口角争执,双方因此积怨。2024年10月,李某酒后偶遇陈某,当街拦下陈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后李某殴打陈某,致使陈某受伤,住院花费两千余元。陈某要求李某向其道歉,李某认为陈某出言不逊,自己没有做错,不同意道歉,双方争执不下,遂产生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事情原委后,考虑到此案争议的焦点并非赔偿数额问题,若简单依职权判决,只会使当事人关系僵化、积怨难解,于是立即联系该村人民调解员,一同开展调解工作。
根据该案的情况,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多次到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为双方讲法理、摆道理。通过“背靠背”分开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放下成见、互相体谅、换位思考。双方矛盾逐渐缓和后,法官趁热打铁,又通过“面对面”解开心结,从法律、道德、邻里关系等多个角度释法明理,引导他们以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对待彼此的误解和冲突。最终,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道歉,双方握手言和。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