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琪文 通讯员 郭秋实)日前,魏某安排公司人员专程从四川赶到南阳,将一面印有“捍卫正义 法知精湛”字样的锦旗送到镇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手中,对法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22年,陕西某公司与魏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分包给魏某公司施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施工范围和承包方式。施工过程中,陕西某公司代被告支付工人工资等合计150余万元。2023年7月,因双方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共同决定停止履行合同,魏某的公司随即离开施工现场。陕西某公司向镇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魏某公司退回超付的150余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苏罡了解案情后,认为案情较为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联系原被告尝试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存在较大争议,调解进行得并不顺利。
案件转入审判程序,庭审过程中苏罡耐心与原被告沟通,逐一分析矛盾点,释法说理。最终查明,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魏某公司实际完成部分工程造价为1300余万元,陕西某公司仅支付800余万元,加上陕西某公司代魏某支付的工人工资及其他损失,仍不足以抵偿其应付款项,故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陕西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对于魏某的感谢,苏罡表示:“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守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一直是自己在工作中最大的价值追求。”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