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法官+人民调解员 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4-12-12 15:37:48


    “姜法官,您这会儿有时间来一下工作站吗?两个老太太吵起来了,情绪很激动,需要指导调解。”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庭长姜赟又一次接到了李营村“枫桥式矛盾纠纷工作站”调解员的电话。

    “好的,我很快就到,你们先安抚好老太太的情绪。”放下电话后,姜赟安排好手边的工作,迅速来到了工作站。

    这是一起发生在两个七旬老太之间的健康权纠纷,法官、调解员“双管齐下”,通过非诉解纷模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74岁的刘老太和72岁的仵老太承包的土地相邻,在今年秋收时,刘老太认为仵老太多收了自己一行玉米,经人说和,仵老太退赔刘老太50元损失,然而两位老人却因此结下心结。10月15日,为承包地边界的问题,双方再次发生纠纷,由于言语过激,仵老太拿着的玉米秸秆不慎划伤了刘老太的眼角,刘老太当即报警,并于当日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4600余元。刘老太要求必须对仵老太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赔偿自己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等损失3万余元。

    由于仵老太年事已高,不宜采取行政拘留处罚措施,加之刘老太太要求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石佛寺公安分局迅速启动了“警司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该纠纷被委托至双方所在的李营村委会“枫桥式矛盾纠纷工作站”处理,石佛寺法庭随即介入指导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发挥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从乡情乡理入手,对双方进行了耐心教育,减轻了双方的对抗心态。法官则趁热打铁,着重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角度进行了利害分析,促使双方理智对待纠纷。最终经过多方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仵老太当场赔偿刘老太3000元医疗费损失,该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此案虽小,但隐藏着大隐患,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镇平县法院采用非诉解纷模式在诉前成功化解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后,镇平县法院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法庭的司法主导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共同与辖区各政府部门、调解组织打造多元解纷“朋友圈”,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实质解纷、化解矛盾,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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