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多措并举创新机制 推动破产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12-25 16:33:57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借鉴先进经验,于近期集中出台了系列文件,旨在依靠制度创新化解破产难点堵点问题,有效推动破产工作提质增效。

    规范企业破产财产评估工作

    2024年12月10日,市中院在充分听取破产管理人、评估机构和相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破产评估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规范破产程序中财产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该《指导意见》从破产资产评估工作的原则、评估工作内容、资产处置参考价的确定、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的回避、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方法、评估报告的撰写与提供、评估监督等方面进行规定,重点在于规范破产程序中的资产评估行为,确保破产评估工作能够依法依规有序规范开展,从而最大程度保护破产企业及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便利后续资产处置,切实降低破产成本。

    畅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渠道

    2024年12月17日,市中院与市税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该《意见》系在2021年版本基础上作出的修订完善。重点围绕税收债权申报与确认、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职责、破产程序中的涉税事项办理、税务注销及核销“死欠”、破产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等内容作出细化规定,进一步规范破产企业涉税工作的标准和操作流程,同时推动税收债权及时清收,方便税务部门及时掌握破产案件税费缴纳情况,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意见》的进一步修订,将推动税收债权依法清收,促进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更加便利化、规范化、一体化,切实解决破产涉税难题。

    探索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

    为破解异常经营主体退出难题,有效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主体的常态化机制建设,加快构建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安全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2024年12月17日,市中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南阳市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

    该《实施意见》对经营异常的市场主体退出的程序启动、信息公示、实施清算、法院裁定、登记机关注销等环节进行了系统性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梳理吊销企业情况,确定需进行公益清算的市场主体名单,并向法院提出清算申请;法院审查通过后,指定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出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裁定书,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同级属地人民法院出具的强制注销文书实施强制注销。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依法转入破产程序,按规定执行破产清算。

    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梳理,后续我院将陆续启动吊销企业公益强制清算程序,扎实有序做好经营异常企业出清工作。

    下一步,南阳中院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文件要求落地生根,见事见效,不断提高破产工作规范化程度,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依托高效府院联动持续推进机制落地落实,疏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渠道,助力异常市场主体出清,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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