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报道:立案“容缺”受理 减轻当事人立案诉累

发布时间:2024-12-26 09:47:03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程远景 张红卫)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诉讼降本增速,方城县法院积极推行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减轻当事人立案诉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昨日,该院采用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人力。

    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某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之后,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设备,但某牧业有限公司迟迟没有支付货款。多次协商无果,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决定向方城县法院提起诉讼。

    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交了立案申请和证据材料,该院立案庭审核人员在系统审核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上传的证据材料中仅提供了销售合同,并无其他证据材料。根据该院《关于印发网上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此情况可适用立案“容缺”机制受理,即先在立案系统审核通过,再由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7日内向诉讼服务中心或承办法官补齐“容缺”材料,以便后续诉讼正常进行,极大地减少了立案耗时,节约了诉讼成本。

    “这项服务太好了,极大地节约了我们的时间和人力。”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感慨道。

文章出处: 《 河南法治报 》 2024年12月26日 第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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