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好友央他介绍对象,他竟然网购微信“小号”跟好友“网恋”—— “网恋”坑友 半年骗了5.8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12-27 10:00:3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张某央求好友王某给自己介绍对象,没想到,王某竟然网购一个微信“小号”,自称是一个名叫周某的女孩儿,与张某进行网恋,并借机诈骗张某5.8万余元。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这起婚恋诈骗案件,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当下,很多单身青年由于工作繁忙或朋友圈子单一,选择请他人介绍对象或网上交友。2023年9月份,张某向好友王某表明自己想谈恋爱,并央求王某为自己介绍女朋友。王某答应后,想逗张某玩,便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微信“小号”,添加张某为微信好友,自称是一个名叫周某的女孩儿,并以这一身份与张某“谈恋爱”。每当张某提出聊天或是视频通话的要求时,王某便以手机摄像头、麦克风有问题搪塞过去。

    很快,这个玩笑就变了味儿。王某凭借周某这一虚构的身份,以过节、过生日、生病住院、欠别人钱等为由,多次让张某给其转账。今年4月份,“网恋”半年多的双方相约见面。眼看马上就到约定的见面时间了,王某再次凭借周某这一虚构的身份对张某实施诈骗,谎称自己欠了别人钱,到机场后被他人非法拘禁,让张某给他转账,而后又谎称因转账不及时、利息未支付,导致其被他人殴打,需要去医院治疗,再次要求张某向他转账。网恋对象从未谋面,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转账,张某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当即报警求助。

    经警方调查,2023年10月份至2024年3月份,王某凭借周某这一虚构的身份,骗取张某5.8万余元,均用于王某个人日常消费。案发后,王某退赔张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张某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张某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及时退赔张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张某谅解,主动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王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方面,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③1

文章出处:2024年12月27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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