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逃避执行,多次传唤不到庭,拒绝报告财产信息—— 这个“老赖” 不仅得还钱还得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4-12-31 08:48:59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报告财产信息是执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但一些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信息,或者报告虚假财产信息,故意为执行工作设置障碍,逃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并依法对多次传唤不到庭、拒绝报告财产信息的被执行人李某处以2000元罚款。

    2020年9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委托李某为其建造保鲜库。经李某核算,建造保鲜库共需223908元。王某按照约定向李某指定的账户转账182000元,其中的2000元为王某向李某支付的税款。李某收到该款项后,将建造保鲜库所需的制冷机等相关设备和配件运到施工场地,并安装了库板、库门。不过,李某未将建造保鲜库所需的关键设备冷风机和铜管运送到施工场地并进行安装。按照清单所列价格,这两项设备合计共需35730元。此后,王某多次要求李某尽快完成保鲜库建造及设备安装,但李某一直未予履行。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未交付的相关设备费用,但李某不予认可。无奈之下,王某诉至内乡县人民法院。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一次性返还王某3573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内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内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李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一直逃避执行,多次传唤不到庭,并拒绝如实报告财产信息。执行干警多次到李某居住地寻找李某,但李某东躲西藏,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找到人。

    “肖法官,我在李某家门口蹲守了好几天,今天终于看到他回家了,你们赶快过来!”12月5日晚,正在加班的执行法官接到王某的电话,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到李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

    面对执行法官,李某依然态度强硬,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耐心地向李某解释法律条款,阐明执行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但李某仍持抗拒态度。执行法官果断对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将手铐戴在了李某的手上,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还真拘留我呀?我这就想办法还钱!”看到执行法官动真格,李某立马蔫了,不仅将拖欠王某的款项一次性履行到位,还当场缴纳了2000元罚款。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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