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婕 王骞)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执行人赵某为躲避执行,就是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执行干警的仔细甄别下,他态度瞬间转变,当场履行人民币3万元。
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人下落不明,案件无法进展,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日,“执行110”接执行指挥中心通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行踪,立即安排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奔赴信阳查找赵某下落。
到达现场后,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这名男子拒不承认自己是赵某,也不配合提供身份信息,并谎称自己是赵某的弟弟,说赵某目前在新疆打工,无法联系。执行干警们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认为面前这名眼神不断躲避的男子就是赵某,并立即联系申请人对该男子进行辨认。经辨认,确认该男子为赵某,对此赵某仍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于是,执行干警带领双方当事人前往公安局做户籍验证和人脸识别,对该男子身份甄别,确认该男子为被执行人赵某,遂将其带回法院。
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赵某依旧气焰嚣张,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最终决定对赵某进行拘留。或许是迫于法律的强制力和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态度瞬间转变,急忙表示可以还钱,当场履行人民币3万元。双方达成协商,约定好后续还款事项,案件圆满和解。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