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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梁琳)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将庭审现场搬到镇平县某养老院,巡回审理了一起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为当事人解心忧、减诉累。
2021年6月,男子许某和母亲沈某与某养老中心签订养老协议书,约定每月支付养老服务费900元。协议履行一段时间后,三方因服务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沈某和许某未按时支付,共欠服务费21600元。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某养老中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沈某和许某支付拖欠费用。
由于许某在外打工,而沈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二人都无法到法院参与庭审,承办法官谭琨亮来到某养老中心,通过网上庭审连线许某,共同参加庭审。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对拖欠的服务费进行核对,查明二人共拖欠服务费14700元。随后,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抓住矛盾源头,有针对性地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得到有效化解。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