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长期拖欠货款引发买卖合同纠纷 看法官如何“抽丝剥茧”让证据“说话”

发布时间:2025-01-07 08:50:44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朱法官,我公司已经收到货款,这笔货款的及时入账解决了公司的周转之急,真的太感谢了。”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通过耐心地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长期拖欠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巩义市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收到被告支付的货款后,亲自前往西峡县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和感谢信以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2019年,被告西峡某冶材有限公司与原告巩义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向原告购买渣洗料100吨,约定单价为900元一吨,该合同双方按约履行后双方开始了长期合作。2020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要求原告按需向被告供货,并按照一车一付款的形式结算。然而2022年8月,原告公司按照被告要求向被告公司提供了三车货物,但被告却没有支付相应货款。原告公司多次向被告催要无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清偿该三车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承办法官受案后,通过庭审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并结合双方提供的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货物运输记录等证据材料,抽丝剥茧、顺藤摸瓜找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双方在签订补充协议时被告向原告支付的7万元提货预付款是否已经冲抵货款。承办法官庭后经过多方询问、调查核实,最终厘清了案件事实:7万元预付款已经冲抵之前货款,原告诉请的三车货款被告并未结算。

    由于原告多次奔波催要货款而心有怨气,被告则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清偿了货款,所以双方一直是剑拔弩张的紧张状态。此时作出判决不仅不能修复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不利于后续货款的支付。因此,为了缓和双方的情绪,切实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和两家企业代理人进行“背靠背”调解。承办法官耐心讲明事实、释清法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公司在10月底一次性向原告公司付清7.8万元欠款,原告也放弃了利息的诉求。③1

文章出处:2025年1月7日《南都晨报》C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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