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释法说理 加油款当场支付

发布时间:2025-01-15 09:54:24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王 明 程远景)1月12日,笔者在方城县法院获悉,该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被告周某某、李某某在方城经营一家建材厂,因经营需要,建材厂车辆长期在原告方城县某石化有限公司处赊账加油,经双方核算,被告车辆共计赊欠油款13万余元。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积极引导双方消除对立,从双方合作初心以及化解纠纷的目的出发,为双方分析利弊,细致耐心地给被告释理说法,告知其不支付所欠款的法律后果。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②5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