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争夺三套房产 母子反目对簿公堂 法官“背靠背”调解,解开心结“断”好家务事

发布时间:2025-01-16 08:54:5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高雁鸿)八旬老太因房产分配问题与儿子产生纠纷,母子二人对簿公堂。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情法兼顾,成功调解了这起发生在母子二人之间的共有权纠纷,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又守护了母子亲情。

    刘老太与丈夫育有一子三女,丈夫已去世,拥有一处上下三层的房屋,房产证上的共有人是刘老太、刘老太丈夫、儿子王某、儿媳李某。2024年初,老宅被征收,共置换房屋三套。在确认三套安置房所有权人时,母子二人产生矛盾,刘老太不再与儿子共同生活,开始由三个女儿轮流照顾。因母子俩始终无法就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刘老太将儿子王某诉至法院。

    “我老伴去世了,被拆迁的房子中他的那部分属于遗产,应由我和四名子女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三个女儿已经自愿将她们的份额给我,现在儿子不配合我办手续,我要求法院依法确定我应享有的房屋份额。”庭审中,刘老太认为被拆迁房屋属于自己和已故丈夫、儿子王某的财产,已故丈夫的份额应按法律规定继承,要求法院依法确认自己应享有的份额。

    “这套老房子,一层是我父母盖的,二层为我结婚盖的,三层是我结婚后加盖的,房产证上的共有人也有我爱人。父亲生前说过,老宅是留给我儿子的。”王某主张被拆迁房子的共有人为自己与父母、配偶,按照父亲生前的意思,老宅是留给自己儿子的。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原本关系亲密的母子在法庭上互不相让,对房屋归属各执一词。

    为了化解母子积怨,修复母子亲情,承办法官刘琳波及其团队成员吕国燕积极进行调解工作,结合双方举证及法庭调查结果,依法查清案件事实,明确被拆迁房屋原权属,并就原、被告双方及案外人对安置房所应享有的份额进行仔细计算,确保调解工作有理有据、合理合法。

    随后,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围绕法与德、利与义、情与理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刻剖析,并与当事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一道进行调解。经过释法说理和亲情感化,被告王某开始反思自己行为和言语上的不当之处,在看到法院依法计算的房屋份额及出示的相关法律规定后,认识到自己在房屋权属、遗产继承等法律认知方面存在欠缺,愿意配合法院进行调解,并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方案,吕国燕将方案转达给刘老太及其代理律师。起初,刘老太不愿与儿子进行调解,在法院工作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刘老太逐渐放下心结,愿意与儿子冷静沟通,协商解决。

    最终,经过反复沟通,双方为了亲情关系的延续及未来的生活,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三套安置房屋中的一套房屋归刘老太所有,其他两套房屋归王某及其配偶所有,两套房屋涉及的手续及需补交的房款均由王某及其配偶自行负担;被告王某配合社区办理相关房屋手续。调解现场,双方也将房屋的相关手续材料进行交接。至此,这起母子“反目”、对簿公堂的共有物权属纠纷得以圆满化解。③1

文章出处:2025年1月16日《南都晨报》C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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